师:同学们,今天我们要学习高二语文统编教材选择性必修上册第四单元“发现潜藏的逻辑谬误”。首先来了解这节课的学习目标:发现并辨析学习生活中有关逻辑概念的谬误,理解同一律、排中律、矛盾律等常用逻辑定律,掌握判断论证的方法。

  现在,请大家辨析生活中的逻辑谬误现象。比如岳云鹏《五环之歌》里“五环你比四环多一环,五环你比六环少一环”。这里五环、四环、六环是路名,属于反对关系,并非数量上的加减关系,不能说多或者少,这是混淆概念,违反了同一律。

  再看一则广告词“今年过节不收礼,只收某白金”。不收礼和收礼是矛盾关系,此表达违反了不矛盾律。由此可见,学习并掌握逻辑规律中的常见定律,能培养严密思维能力,提高表达水平。今天这堂课,我们重点学习同一律、不矛盾律、排中律。

  先了解这三个定律的内涵及关系。同一律指A是A,比如喜马拉雅山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山;不矛盾律指A不是非A,A和非A必有一假,比如任意一个负数都不是非负数;排中律指A和非A必有一真,要取其真,比如这个数要么是0,要么不是0。

  刚刚大致了解了三个定律的特点和关系,接下来学习同一律。同一律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,任何一个思想都与其自身保持同一。同一思维过程包含同一时间、同一关系、同一思维对象三个方面的“三同一”。违反同一律的基本错误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,概念、判断的内容不确定,具体表现为偷换概念或混淆概念、偷换论题或混淆论题或转移论题。

  来看第一个例子:“鲁迅的作品不是一天能读完的,《孔乙己》是鲁迅的作品,所以《孔乙己》不是一天能读完的。”这里第一个“作品”是鲁迅所有作品的总称,第二个“作品”是各个作品的通称,表述一样但概念不同,造成推理错误,这就是偷换概念,违反了同一律。

  第二个例子,顾客说:“服务员同志,请当心,你的手指进到我的汤里去了。”服务员回答:“没有关系,汤不烫,我不痛。”顾客关注饭菜卫生问题,想提醒或抗议,服务员却把问题转成自己没被烫的问题,这种答话狡黠且有损顾客权益、逃避责任,是典型的偷换论题,同样违反同一律。

  第三个例子:“世间万物中,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,我是人,因此我是世间万物中第一个可宝贵的。”此推理中,两个前提里的“人”不是同一概念,第一个“人”是集合概念,第二个“人”是非集合概念,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。

  第四个例子,从前有个北方人到南方,南方人请他吃笋,北方人没吃过觉得鲜美,问是什么,南方人回答是笋,长起来就是竹子。北方人回家看到竹席,以为竹子是笋长成的,竹席大概也能吃,就切碎煮,煮不熟就跟妻子说南方人滑头戏弄人。其实,竹和笋虽有联系,但处于不同发展阶段,有质的区别,是两个概念,北方人将其混淆了。

  从这四个例子可看出,违反同一律的逻辑谬误一般有两种:一是偷换概念,在使用概念作出判断或运用判断进行推理时,违反同一律把不同概念当成同一概念使用;二是偷换论题,论证中违反同一律要求,没使论题保持始终如一。

  违反同一律会导致逻辑谬误,而巧妙利用同一律能让说话更具逻辑严密性和提升说话艺术。

  看这个例子,晋平公问祁黄羊:“南阳无令,其谁可为之?”祁黄羊对曰:“解狐可。”平公曰:“解狐非子之仇也?”对曰:“君问可,非问臣之仇也。”平公曰:“善。”遂用之,国人皆称善焉。翻译过来,晋平公问祁黄羊南阳县缺县令,谁合适,祁黄羊说解狐。平公说解狐是他仇人,祁黄羊回答君王问谁能当县令,和仇人是不同概念,二者是反对关系不冲突。这里祁黄羊既展现高超语言艺术,又体现宽广胸怀,是巧用同一律的典范。

  再看周恩来总理的例子。某年美国代表团访华,一名官员说:“中国人很喜欢低着头走路,而我们美国人却总是抬着头走路。”周恩来不慌不忙微笑着说:“这并不奇怪,因为我们中国人喜欢走上坡路,而你们美国人喜欢走下坡路。”周总理面对挑衅,巧妙界定概念,“低头走路”“抬头走路”的“路”是现实生活中的路,“上坡路”“下坡路”的“路”是国家发展之路,两个“路”概念不同。周总理故意错用同一律有力反击了对方挑衅。

  通过这些例子可看出同一律的作用:第一,遵守同一律能保证思维确定性,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,只有思维确定,才能正确反映和认识客观世界;第二,遵守同一律有利于交流思想,若交流中不遵守,概念、判断含义飘忽,思想就会混乱,无法正常交流;第三,同一律是驳斥诡辩的有力武器,诡辩者常偷换概念、转移论题,而同一律要求思想同一,能让违反同一律的花招原形毕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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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语文 选择性必修上册 第4单元 发现潜藏的逻辑谬误 第2课时 逐字稿-3,327字 第5版》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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