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:同学们,今天我们要学习高一统编版思想政治必修3第二单元第六课第二框—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。这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,根本政治制度决定了基本政治制度需适应它。依据课程标准,我们要阐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,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还要解释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。

  本节课学习目标如下:一是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关知识,认同它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;二是科学认识我国民族格局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党的宗教工作方针;三是明确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,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,增强法治意识;四是积极参与民族团结、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社会公共事务。

  本节课有四个学习环节:多彩民族的格局特点、魅力春超谱写民族关系、民族区域自治助力共同发展、宗教工作方针促进民族团结。“56个民族、五十六枝花、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”,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各民族共同奋斗。现在,请同学们观看视频《民族发展,有我有你》。

  (视频播放完毕)

  这是一条中华民族的团结之路,也是一支中华儿女的奋进之歌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。中央宣传部、中央统战部、国家民委联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,已有10批1807个全国示范区、示范单位,引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。各民族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,要将中华民族建设成为认同度更高、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。“水融,万流归一,乃成中华。唇齿相依,同心筑梦,乃成小康。石榴花开籽同心,新的征程有我有你。”

  同学们请思考两个问题:第一,通过该视频,你感受到我国是一个怎样的民族国家?第二,谈谈我国民族格局有何特点,该格局是如何形成的?结合视频和书本知识可知,多元一体是我国民族格局最重要的特点,主要表现为:一方面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,另一方面各民族又都凝聚在一个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中,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,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,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。这样的民族格局是由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、共同书写悠久历史、共同创造灿烂文化、共同培育伟大精神形成的。

  我国宪法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。我国行政区域划分为一般行政地方、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三种类型。中国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,只有一部宪法,一个中央政府,一般行政地方、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。中国的发展离不开民族繁荣,下面让我们来到贵州黔东南民族地区,感受魅力春潮下的民族关系。

 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,全州共15个县,居住着苗、侗、汉、布依、水、瑶、壮、土家等47个民族。近日,在黔东南榕江县举行了春超足球联赛,队员们来自多个民族。入场时,各民族竭尽所能、各显风采,千人苗族芦笙吹响,几千名各族群众手牵着手围成圈,一起跳大型侗族多耶歌舞。这一场景,与贵州春超现场“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”的大字交相辉映。

  同学们,结合材料,请谈谈融江春潮现场反映了我国怎样的民族关系?

  生:从材料可以感受到,各民族之间是平等、团结、互助、和谐的,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内容。

  师:非常好,那民族关系形成的原因有哪些呢?

  生:第一,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,中国共产党高举民族平等的旗帜,致力于铲除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,赢得了各族人民的信赖。第二,新中国成立后,全国各族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,实现了各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,为建设和发展平等、团结、互助、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  师:很棒,那为了处理好民族关系,我国采取的方针是什么呢?

  生: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有三个。第一,民族平等。我国宪法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,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,绝无高低优劣之分。我国各族人民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,都是国家的主人,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,依法平等地履行义务。第二,民族团结。在民族平等基础上,我国形成了各族人民和谐相处、友好往来、互相合作、共同奋斗,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团结局面。民族的大团结和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,是社会稳定的前提,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,是国家统一的基础。第三,各民族共同繁荣。在民族平等、民族团结的前提下,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、共同繁荣。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,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。

  师:非常正确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不仅举办了火热的村超,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高质量发展。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领悟民族区域自治是如何助力共同发展的。民族区域自治,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,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,设立自治机关,行使自治权。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有47个少数民族在此聚居,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,在文化上兼收并蓄,情感上相互亲近,形成了你中有我、我中有你的多元一体格局。1956年4月18日,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正式成立。同学们,你了解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吗?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。

  我国采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,是根据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,各民族大杂居、小聚居交错居住的分布格局,以及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是,在国家统一领导下,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,设立自治机关,行使自治权。

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包括自治地方、自治机关和自治权。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、自治州、自治县三级。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。自治权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主要权力。

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州委、州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。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。在法治体系方面,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关法规,健全民族工作法规体系,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法治保障。在生态治理方面,结合黔东南州情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势,颁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,为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法治保障。在经济发展方面,全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99元,比上年增长5%;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148元,增长7%。在教育发展方面,推进双语电视、双语法庭等人性化服务教育,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、民族观、文化观、历史观,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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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思想政治 必修3 第2单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逐字稿-4,986字 第5版》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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