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:同学们,今天我们学习高一中外历史纲要下的第二单元第三课——中古时期的欧洲。本节课程包含三部分内容:西欧封建社会、中古西欧的王权、城市与教会,以及拜占庭与俄罗斯。
首先我们学习第一部分内容:西欧封建社会。在课本的导言,有一张雕塑画面,描绘的是罗马人与日耳曼人交战的场景。通过对雕塑作品的文字解读,思考西欧封建社会产生的因素。在公元2世纪的罗马雕刻中,罗马人装备精良,而日耳曼人装备原始,没有头盔和护腕保护,只能靠蛮力。背景的茅屋也表现出罗马人对日耳曼人落后的鄙视。此时罗马帝国依旧强大,足以抵御日耳曼人的入侵。那为什么西罗马帝国会走向灭亡,从而迎来西欧的中古时代呢?以西欧为典型的封建社会,又是在何种条件下产生的呢?
原来,罗马帝国早已进入铁器时代,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达到了古代的高峰,商业贸易和城市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。3世纪以后,帝国的官僚制度僵化,军队膨胀和帝国的内战造成社会经济凋敝,城市衰败,边防松弛,日耳曼人乘机进入帝国境内,在5世纪后期最终消灭了西罗马帝国。
日耳曼人把大片土地分封给自己的亲兵和亲信,以及部分自由的日耳曼农民。可以这样概括:罗马帝国相对先进的生产力,匹配日耳曼人相对温和的奴隶制和亲兵制度。二者相互作用,在罗马帝国的废墟和日耳曼人迁徙后建立的一系列王国,如西哥特王国、法兰克王国等的基础之上,西欧封建社会产生了。
中古时期的西欧是典型的封建社会,它具备哪些基本特征呢?我们一起来探究“学思之窗”的这段描述。从内容可知,封君封臣制度的建立需要履行一套特定的仪式。材料还说:“主人凡健履谐约,因我委身投附而善待于我,赐我以应得,则我的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,必将以他的意志为准则,绝无违背。”这段话体现了封君与封臣之间怎样的关系?不难看出,它体现了封臣对封君的绝对效忠关系。
在西欧封建社会,封君授予封臣土地,封建主享有土地上的司法、行政和经济等权利,封臣必须效忠封君,主要义务是服兵役。通过阅读课文,我们还能得知西欧封建社会的第一大特征:封君封臣制度是自然经济和社会动荡的产物,在公元8世纪逐渐与封土联系在一起。其内涵是,授予土地者为封君,领取土地者为封臣,同时需要履行对应的义务来维系这种纽带。封君封臣制度下形成了逐层分封的局面。
封君封臣制度以土地的封赐作为基础和纽带,封君与封臣拥有双向的权利和义务,层层分封,彰显严格的等级性,而且造成层级间相对独立。这就和中国西周分封制的“天下共主”局面有明显差异。所以西欧的封建领主在各自的领地内独立行使权力,政治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分裂割据局面。不过,封君封臣制度毕竟是国王等最高统治者与各级封建主的关系纽带,是二者作为西欧社会统治阶级的制度保障。
封地上建立的庄园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基本农业经济组织,有大有小。看这副庄园示意图,同学们觉得它有什么特点呢?是不是觉得五脏俱全?没错,庄园里各类设施齐全,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生产单位。庄园里的领主自营地,由领主经营,农奴耕种;农民份地分为两种,都是自营自收的经营方式。另外,还有庄园法庭负责处理庄园内部事务和案件,维护庄园的封建秩序。
接下来看第三项特征,我们翻阅课本第17页,基督教会在中古西欧的地位举足轻重,无论是经济还是政治层面都形成了强大的特权,通过信仰的垄断和宗教戒律,教会控制着西欧社会居民的精神生活。
以上就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。然而中古时代绵延上千年,西欧社会是不是仅仅围绕刚才所学的三个基本特征来运作呢?我们一起来阅读探究4的材料,看看法国卡佩王朝的故事和城市的发展说明了什么。尽管角度各异,但可以肯定,中古中后期西欧封建社会发生了明显的变化。接下来我们学习第二部分:中古西欧的王权、城市与教会。
首先,课本明确提出分封制初期权力分散,王权软弱。中古中后期西欧各国王权有不同程度的加强。我们一起阅读课本,完成表格填空。可以看出各国为了加强王权,需要斗争的对象不一样。例如卡佩王朝的菲利四世就在和教皇的斗争中占据了上风;西班牙经历了再征服运动。殊途同归,这些王国为西欧民族国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。比较特别的是英格兰,在王权加强的过程中形成了议会和限制国王权力的传统,例如迫使国王签署《大宪章》、议会向国王抗议、请愿等等行为。
另外,西欧各地还兴起了许多城市。请翻阅课本21页的“学习拓展”,阅读这份市民合约,思考中古时期欧洲市民的法律地位。不难看出,这些合约条款主要是在尝试保护商人和他们的货物财产。商人的权益会遭到谁的威胁与侵害呢?课本道出了来龙去脉。原来欧洲市民主要是手工业者和商人,以工商业为基本谋生手段,封建主却用对待农奴的方式对待城市市民,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影响。于是欧洲市民要求城市自治的呼声日益高涨。这类合约就是城市寻求与王权结盟,对抗其压迫势力的产物。在持续的斗争下,封建主让渡部分权力给城市自治组织,从而与封建权威形成制衡,同时城市市民的法律地位有所提高。
争取自治地位的影响还不止如此。城市的自由冲击了农奴制度,城市里兴办大学,培养了工商业实用人才。国王出于与封建主斗争需要,与城市存在共同利益,促使二者结盟,国王也通过扩大王室领地实现国家统一。
最后,我们把目光移向东方,聚焦拜占庭和俄罗斯。东罗马帝国又称拜占庭帝国,境内工商业发达,都城君士坦丁堡是当时欧洲最大、最重要的城市,成为沟通东西方的桥梁。6世纪查士丁尼在位时,拜占庭一度扩张,先后占领了北非和意大利等地。
我们再来看“史料阅读”栏目,拜占庭帝国拥有举世闻名的法典和法律体系,其中《法理概要》专门提及了市民法和万民法的定义。我们要留意二者的区别,其实是指向法律适用范围的区别。《法理概要》对市民法和万民法的定义为:“市民法与万民法有别。任何受制于法律和习惯的民族都部分适用自己特有的法律,部分则适用全人类共同的法律。每一民族专为自身治理制定的法律是这个国家所特有的,叫做市民法,即该国本身特有的法。至于出于自然理性而为全人类制定的法则,受到所有民族的同样尊重,叫做万民法,因为一切民族都适用它。”皇帝查士丁尼颇有才略,最终将编定汇集一系列法律文献,使罗马法成为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,合称《罗马民法大全》。
